甲戊·乙草胺PD20094500
- 登记证号
- PD20094500
- 农药名称
- 甲戊·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威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0%
二甲戊灵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 本品用于清除大蒜田一年生杂草。a)在大蒜播种浇水覆膜前,b)在大蒜播种立针前土壤均匀喷雾。 2.注意喷雾均匀,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 3. 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天气,请勿施药。 4. 本品稀释后不宜放置过久,应现配现用。
本品为酰胺类和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复配,作用方式为抑制杂草细胞分裂。主要应用于大蒜田清除稗草、看麦娘、狗尾草、牛筋草、硬草、猪殃殃、荠菜、苍耳、繁缕、马齿苋、苘麻、泥糊菜、碎米莎草等杂草,对大蒜安全。对芽前、苗后早期杂草均有效。
1.产品应用于大蒜田封闭除草,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为酰胺类和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复配。对杂草有较强的杀灭作用,后茬作物至少间隔180天,方可种植。 3.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物有毒。施药应避免花期用药,远离水产养殖区、蜂群、蚕室和桑园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例如:穿戴防护服、佩戴手套与口罩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与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进食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有轻微呕吐和腹泻。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 不慎吸入:应迅速移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呼吸停止时,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就医。 误食:清醒时立即引吐,可洗胃,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携带本标签立即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