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草胺PD20094498
- 登记证号
- PD20094498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滨农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9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9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移栽水稻田 | 一年生杂草 | 60-100毫升/亩 | 药土法 |
1、移栽水稻田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前施药,应保证田板湿润或有薄层水,移栽田水稻施药应保水5天以上,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 2、本品最佳施药时间应为上午或傍晚。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通过杂草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体内蛋白质合成,使杂草幼株肿大、畸形,色深绿,最终导致死亡,能够有效地防除移栽水稻田一年生杂草。
1、每季最多使用本品次数为1次。 2、本品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以前,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 3、该剂对鱼类有毒,养鱼稻田不要用丁草胺,残液不准倒入湖、河与池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1、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若误服:无解毒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