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4489
- 登记证号
- PD2009448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9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毒死蜱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对皮肤、眼睛、呼吸道有刺激,打开包装时要小心谨慎,生产车间应保持通风设施良好运行,生产中应穿戴好拉动防护品。 2.本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可用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或砂土等灭火。操作时应防止本剂泄漏,不慎泄漏,立即用材料吸附,并收集污物,按法规允许的方法处理。 3.工作时不要饮水、吸烟和吃东西。工作结束后,应用肥皂和清水洗脸、手合裸露部位。 4.操作器械必须清洗干净,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经口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无力、视力模糊等。 1.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 2.眼睛接触应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 3.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到通畅。 4.如误服应饮足量温水,催吐。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洗胃。就医。医生应按有机磷农药中毒处理,并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于氧化剂、食用化学平分开运输和存放,切忌混储混用。配备相应品种的数量的消防器材。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接触,并加锁保存。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