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丁PD20094486
- 登记证号
- PD20094486
- 农药名称
- 苄·丁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农大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8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1.5%
丁草胺33.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药土法 |
水稻移栽后5-7天,按亩用量用本品拌化肥或细土10-20公斤,于稻株无水时均匀撒施,随拌随用,田间保持3-5厘米浅水层,施药后5-7天内不排水、串水,以自然落干为好,以免降低药效。
本品属内吸输导型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迅速被杂草幼根和茎叶基部所吸收,阻碍杂草氨基酸合成,能抑制杂草蛋白质合成,阻碍细胞分裂,使杂草幼嫩组织矢绿,生长点坏死而亡。可有效防除阔叶杂草、莎草科杂草、禾本科杂草、对水稻安全。
1.每季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 2.施药时,田间水层不能淹没苗心叶,应在晴天、稻株上的露水落干后再撒施。 3.拌药时要用逐步扩大法拌药,以提高药效的均匀度,即先用少量的化肥或细土与所需的药量混匀后再逐步加入化肥或细土拌匀,按此方法操作2-3次,最后用足量的化肥或细土把药剂混匀即可。 3.本品对鱼毒性较大,不能用于养鱼田,稻田用药后的田水不能排入鱼塘。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没有全身中毒症状。 皮肤和眼睛污染后必须用大量清水冲洗,尤其眼睛要冲洗不少于15分钟,严重者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如果摄入要催吐;有中毒症状者,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不解毒药。
本品应贮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远离儿童上锁保存。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