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蚊香液WP20140074
- 登记证号
- WP20140074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6%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绿伞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7
- 批准日期
- 0.6%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氟醚菊酯0.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室内 | 蚊 | / | 电热加温 |
1、拧开瓶盖,将液体向上旋入加热器。 2、配合插座方向,转动加热器插头,确保液瓶呈竖直向上状态,接通电源(220V),指示灯亮即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 3、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无需旋下液瓶,但要保持液瓶竖直向上。4、当药液用完,拔出加热器电源插头后再更换补充液瓶。 5、使用时勿侧放或者倒放蚊香液瓶。
本品选用氯氟醚菊酯配方,对蚊有良好的驱杀效果。是夏令驱蚊佳品之一。本品使用方便,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有效驱蚊保护。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使用时注意通风。 3、注意加热及防火安全。 4、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窗帘、床单、衣物等物品。 5、当加热器工作时,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不要触摸挥发液体的热表面或插入任何物品。 6、因为不同品牌的加热器加热温度可能不同,请配套使用绿伞电热蚊香液和加热器,以免可能会产生的毒性或者火灾。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 7、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 8、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几夜后,电热蚊香液没有减少,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置更换新的加热器。 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0、初次使用请提前预热通电一小时。
1、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立即就医。 2、如果误食,不要催吐,携带本产品标签,立即就医。 3、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就医。
1、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2、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