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唑醇PD20140896
- 登记证号
- PD20140896
- 农药名称
- 己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周口市德贝尔生物化学品工程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7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己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17-21毫升/亩 | 喷雾 |
1. 在病害发病初期使用。产品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第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4次。 2.使用时要注意喷雾均匀周到,药后要适当保水,以保证药效。3.大风或预计一个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药物活性较高,对作物病菌活性较强;能通过作物内吸传导并再分配,在除菌的同时对远端新生叶片幼稍可提供良好的保护;能有效控制原菌的重复浸染,终止病菌蔓延。
1、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应避免对周围桑蚕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可排入水体。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交替使用。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皮肤接触可引起刺激症状,出现红色丘疹。急性中毒时轻者可出现头晕、恶心、呕吐、食欲不振、乏力等,重者还可出现肌束颤动和抽搐。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若误服,不要引吐,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入医院救治;如进行洗胃,应防止呕吐物进入呼吸道,考虑使用活性炭和泻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