敌草隆PD20140850
- 登记证号
- PD20140850
- 农药名称
- 敌草隆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80%
- 登记证持有人
- 菏泽遍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7
- 批准日期
- 8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苏州遍净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草隆8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81-94克/亩 | 土壤喷雾 |
1、本品应于棉花播后苗前土壤施药,均匀喷雾,每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配成药液后喷雾。如遇干旱天气,亩用水量应增加到100公斤以上,将有利于药效发挥。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敌草隆属于脲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叶吸收,以根系吸收为主。主要用于抑制光合作用中的希尔反应。对一年生单子叶和双子叶杂草如马唐、繁缕、阔叶丰花草、牛筋草、稗草、繁穗苋、胜红蓟、龙葵等有良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在棉花每个作物周期最多用药次数为1次。必须施于土表,棉苗出土后不宜使用。 2、砂性土壤用药量应比粘土适当减少。 3、本品对多种作物的叶片有杀伤力,尤其桃树对该药敏感。因此施药应选择在晴朗无风天气下进行,以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叶片上。 4、间种大豆、花生等作物的棉花田,不能使用本品。 5、芽前处理时,土壤湿润有利于药效发挥,施药时遇土面干旱,则应每亩兑水量增加到100公斤以上。 6、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留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应作统一处理,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本药品。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急救措施: 1)目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2)若药剂溅入眼中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吸入中毒,应移到有清洁流通的地方,并送医院救治。
1、运输时要避雨淋、避阳光直照。如果出现洒漏现象要及时处理,以免污染环境。 2、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