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140831
- 登记证号
- PD20140831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8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印度科门德国际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7
- 批准日期
- 48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8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104-125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三化螟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1.棉花:于棉铃虫卵孵盛期或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水稻:于三化螟卵孵化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本品属于硫代磷酸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并且残效期较长。可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和水稻三化螟。
1.使用本品时应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防护性衣服,如化学防毒面具、胶鞋、手套、防护服等,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请将废旧容器回收并妥善处理掉,切勿做其他用途。 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虾蟹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4.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不推荐与其他农药混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头疼、头昏、流泪、颤抖、腹泻等。急救治疗:眼睛接触,立即保持眼睑张开,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处理;皮肤接触,用肥皂及清水冲洗干净,并将衣物清洗干净;若吸入,将受害者移至新鲜空气中,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立即请求医生处理;误服,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病人清醒,催吐处理。成人静脉注射0.6mg阿托品,或服用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在干燥、阴凉处储存,注意避免高温曝晒,注意避免儿童等无关人员、家畜、宠物接触,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饲料、种子、饮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