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胺·烯禾啶PD20140826
- 登记证号
- PD20140826
- 农药名称
- 氟胺·烯禾啶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1.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4-1
- 批准日期
- 31.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磺胺草醚14%
烯禾啶1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70-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于大豆2—3片复叶期,禾本科杂草2—5叶期,杂草基本出苗,每亩兑水40—60公斤,均匀全田定向喷雾。
该产品是通过氟磺胺草醚和烯禾啶混配而成,是一种高速选择性的新型豆田茎叶处理剂,同时防除豆田中的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省工省力。对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马齿苋、野黍、藜、铁苋菜、苘麻、反枝苋、苍耳、本氏蓼、龙葵、苣荬菜等杂草均有很好的防除效果。
1.玉米、油菜、亚麻、马铃薯、瓜类和蔬菜、高粱、谷子、向日葵、甜菜等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田,以免产生药害。 2.间套种或混种有其他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 3.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 4.本品对大豆可能造成暂时性药斑,但以后可恢复。 5.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衣服、口罩、手套、眼镜等)。 6.本品对小球藻、大型溞中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9.每季最多施药1次。
对眼睛有刺激作用。溅入眼睛:用大量水清洗眼睛至少15分钟;接触皮肤:用水和肥皂彻底清洗; 误食:在病人清醒状态下,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