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香WP20090216
- 登记证号
- WP20090216
- 农药名称
- 蚊香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剂型
- 蚊香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0.25%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荔浦阿丘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0.25%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富右旋反式烯丙菊酯0.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蚊 | / | 点燃 |
点燃后即可。
本品采用碳粉、拟除虫菊酯配制而成,对蚊子具有驱杀作用。能有效预防蚊子对人的骚扰,实为夏令家庭驱蚊之佳品之一。
1、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勿用易燃品做接灰盘;使用时注意通风;注意防火安全。 3、本品对鱼、蜜蜂、家蚕毒性极高,蚕室及其附近。 4、过敏者禁用;用后洗手,拆封后未使用的蚊香要封好保存。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1、避免药物与眼睛直接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切勿吞服,误服携此标签尽快就医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无特效解毒剂。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2、本品易燃,远离火源。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及其他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