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4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1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31.1-43.7克/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4%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466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巴姆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乙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18%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14%
苄嘧磺隆4%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水稻大苗(30天以上秧龄)移栽田使用。水稻移栽后5-7天,水稻完全缓苗后,每亩用适量湿润细土抣匀后,均匀撒施于水稻田中,其间保持水层3-5厘米(以不淹没秧心为准),保水7天(不排水,不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2.田水不可排至蓆草田、慈菇田及荸荠田等,以免产生药害。 |
||||||||
|
产品性能:
本剂由苄嘧磺隆和乙草胺原药复配而成,是一种磺酰脲类除草剂与酰胺类除草剂的混配制剂,可有效防除水稻移栽田的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
|
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最多可使用1次。 2.严格控制用药量和使用时期,严禁在秧田、直播田、弱苗、工厂化育苗、幼苗、病弱苗及漏水田使用。 3.请遵照《农药安全使用规程》使用本品,施药时穿长衣、靴子、戴手套等。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饮食;施药后应先洗手、洗脸等。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溏等;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主要成分为乙草胺,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无全身中毒症状。 若溅及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及眼睛,及时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情况严重的应请医生进行处理。无特殊解毒药,若因本品出现中毒情况,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大量摄入本品,请在医生的监护下作催吐处理。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贮运时必须远离热源,避免曝晒,严防潮湿和雨淋。 2. 不得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混放,并置于阴凉干燥通风处。 3. 贮存于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09-04-0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