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铃脲PD20094446
- 登记证号
- PD20094446
- 农药名称
- 杀铃脲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80 克/升。2025年1月16日,标注质量浓度。2025年3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吉林省通化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铃脲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潜叶蛾 | 5000-7000倍液 | 喷雾 |
| 甘蓝 | 小菜蛾 | 8-10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柑橘树潜叶蛾,应于潜叶蛾卵孵盛期及低龄幼虫期均匀喷雾施药,注意喷施叶背。2.防治甘蓝小菜蛾,应于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初盛期均匀喷雾施药。3.大风天或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45天;甘蓝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7天。
杀铃脲为几丁质合成抑制剂,使幼虫不能蜕皮影响新表皮形成,虫体畸形而死亡。可用于防治柑橘树潜叶蛾、甘蓝小菜蛾。
1.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杀虫作用缓慢,施药后3—4天开始见效。如遇害虫爆发,建议改用其他速效性药剂。3.如发现沉降,摇匀后可继续使用。4.本品对眼睛有轻度刺激性,使用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袖衣、长裤、靴子,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5.养蜂地区及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7.本品不能和碱性农药等碱性物质混用。8.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浓度480 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