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哌鎓PD20094422
- 登记证号
- PD20094422
- 农药名称
- 甲哌鎓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8%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9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哌鎓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3.1-4.1克/亩 | 喷雾 |
1.本品适用于棉花徒长(疯长)的调节,可在初花期或盛花期作茎叶处理。亩用药液50千克,喷雾均匀周到。 2.如出现抑制生长过度现象,可用赤霉酸缓解。 3.应在睛朗天气的傍晚施药。
为内吸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伸长,抑制赤霉素的生物合成。延缓营养体生长,使植株矮小化,株型紧凑,能增加叶绿素含量,提高叶片同化能力。
1.在水肥条件好,棉花徒长的田块使用,水肥条件差,棉花长势弱的地块勿用。 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间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低毒,施药期间仍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中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