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4408
- 登记证号
- PD20094408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7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27克/亩 | 喷雾 |
1.叶瘟防治:在稻叶上初见少量病斑时(株发病率5-10%)喷雾,间隔7-10天再喷施一次,可连续施用2次。 2.穗瘟防治:在水稻孕穗末期或破口初期喷药一次,间隔10天左右再喷施一次,可连续施用2次。 3.喷药一个小时后遇雨不需补喷药。3.水稻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较强的保护性三唑类杀菌剂,能迅速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主要是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菌剂交替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3、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洗干净。 4、为避免产生抗性,可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 1、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干净。 2、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3、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严重者给予吸氧,就医。 4、若误服立即送医院,可催吐,对证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