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硫磷PD20094394
- 登记证号
- PD20094394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盲蝽蟓 | 70-85克/亩 | 喷雾 |
1、在低龄幼虫初发期施药药效较好,注意喷雾均匀。2、本品对瓜类和番茄幼苗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试验1次。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有较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毒性低,残效期短,对棉花盲春蟓防治效果较好。
1、本品在使用时,应在乳油中加入少量的水搅匀,再按比例加入水。 2、本品不得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 3、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对家蚕有毒,不要在蚕室及桑园附近施用。 4、喷药完毕,喷雾器应彻底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等。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应马上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困难时给输氧。 误服中毒,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