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4390
- 登记证号
- PD20094390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4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8%
扑草净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喷雾 |
| 春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200-250克/亩 | 喷雾 |
| 花生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50克/亩 | 喷雾 |
根据农田杂草发生基数大小选择上下限。覆膜田及湿度较大的旱田,低温、多雨地区用药量酌减,播种后立即喷药。按每亩规定用药量加水40~60公斤,于作物播种后出苗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
本品时选择性蚜前复配型除草剂。用于防治春大豆田、春玉米田、花生田中的一年生杂草。
1、施药前土地需平整,施药均匀,要不漏喷、不重喷。 2、操作者应穿戴面具、手套等。以免吸入和触及皮肤。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把露外的脸、手和腿洗干净,并用水漱口。3、剩余的药剂及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要倒进农田、湖泊、河川等。装此药的容器不能用来装其他东西,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加以妥善处理。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4、若对本剂使用方法不明之处,可到当地农药技术推广部门进行咨询。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沾染皮肤用清水和肥皂清洗干净,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溅入眼睛肿,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若不慎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