吡虫·杀虫单PD20094380
- 登记证号
- PD20094380
- 农药名称
- 吡虫·杀虫单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0%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7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
杀虫单6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三化螟 | 43-71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二化螟 | 43-71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43-71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飞虱 | 43-71克/亩 | 喷雾 |
1、防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应掌握在害虫卵孵化高峰和低龄幼虫盛发期对水均匀喷雾,防治稻飞虱应在稻飞虱若虫盛发期使用。 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睛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3、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和沙蚕毒素类混合农药,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及内吸作用,兼有一定的熏蒸作用,阻止害虫乙酰胆碱的传导,使害虫死亡,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纵卷叶螟和稻飞虱。
1、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和接触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或洗脸。 3、本品对棉花、烟草、大豆、薯类作物比较敏感,使用时防止喷洒和飘移到上述作用上,对蜜蜂有毒,使用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附近禁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