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醚甲环唑PD20094369
- 登记证号
- PD20094369
- 农药名称
- 苯醚甲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原药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9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9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9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苯醚甲环唑系三唑类杀菌剂,是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具有内吸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1、接触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香皂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 2、加工车间应保持清洁整齐,注意防火,万一着火,可用灭火器灭火,防止泄露,防尘。 3、泄漏处理:隔离泄露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到废弃物处理场所处置。 4、原药对鱼类和蜜蜂毒性较高,避免污染。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工具。 5、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若误服或中毒,催吐,应给予大量清水服用,并送医院救治。 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1、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 3、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