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PD20094347
- 登记证号
- PD20094347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3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1、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期茎叶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使用。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对一年生、多年生的恶性旱地常见的多种杂草,有防效。
1、本品是灭生性除草剂,使用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发生药害。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药效。3、喷雾时要均匀周到,用药量要准确。遇干燥天气,杂草枯萎,请酌情增加用药量。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5、本品对金属有腐蚀性,用过此药的器具要及时清洗。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池塘、河流、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掉。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误食本剂,请立即喝水或牛奶稀释药液,并送医院诊治。大量误服,可用吐根糖浆诱吐(病人清醒时),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碳加入山梨醇。
本品应贮于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避免和粮食、种子或饲料同贮运。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