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锡PD20094345
- 登记证号
- PD20094345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锡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5%
- 登记证持有人
- 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1
- 批准日期
- 5.5%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锡5.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于柑橘树红蜘蛛若虫发生始盛期均匀喷雾为宜。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用药4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3.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阿维菌素为经微生物发酵产生的抗生素类杀螨剂,作用机制是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抑制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三唑锡具体触杀性,可杀死若螨、成螨和夏卵。二者复配用于防治红蜘蛛。
1.水中浮游生物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鱼类中等毒,不可污染水井、池塘和水源。本品对蜜蜂和家蚕高毒,开花植物花期及桑园附近不可使用,瓢虫、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4.本品在强光下易分解,应在傍晚前后使用,务必喷匀喷透。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本品属剧烈神经毒物,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晕、多汗;重者恶心呕吐,大汗淋漓,排尿困难,抽搐、神经错乱,昏迷、呼吸困难等。1.误服立即送医院,催吐、洗胃、导泻。2.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防止脑水肿发生。3.严禁大量输液。昏迷患者不能催吐或者灌服药剂,服用麻黄素解毒,在抢救过程中禁止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