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畏·草甘膦PD20094262
- 登记证号
- PD20094262
- 农药名称
- 麦畏·草甘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水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永川化学制品厂
- 有效期至
- 2029-3-30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麦草畏3%
草甘膦3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200-300毫升/亩 | 喷雾 |
1、选晴天施药,施药后四小时内遇雨会影响药效,应酌情补施;遇大风时切勿施药,以免药液漂飞到作物上产生药害;在气候干燥、杂草枯萎条件下施用,应适当增加兑水量。 2、施药时应隔离作物,药液切勿接触作物绿色部位,以免药害。 3、本品对阔叶作物易产生药害,不得用于棉田、豆类等阔叶作物地定向使用,以免发生药害。 4、在杂草生长旺盛期,亩用本品兑清水30-50公斤均匀喷杂草茎叶。
本品是由草甘膦和麦草畏两种除草剂经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除草和对未出土杂草进行封闭性除草的双重功效。用于防治非耕地杂草。
1、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使用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2、开启包装物时注意安全,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本品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施用本品时应戴好口罩、防护罩、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接触皮肤和吸入其蒸气和雾滴。工作时不可饮食、吃东西或吸烟,工作完毕后应将器具清洗干净,并用温肥皂水及时洗手和洗脸。孕妇、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吸入,应立即催吐,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并急送医院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衣物、金属制品接触。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储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