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吡氟禾草灵PD20094255
- 登记证号
- PD20094255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50克/升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0
- 批准日期
- 150克/升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连云港立本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吡氟禾草灵15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7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于大豆苗后,一年生禾本科杂草3-5叶期,进行茎叶喷雾。每季最多使用1次,上午10时前或至下午4时后不宜用药。
本剂为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有较好的选择性。对禾本科杂草具有强烈的杀伤作用,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阔叶作物安全。
1、在土地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较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 2、勿使本剂流入湖泊、池塘或河流中,禁止在河塘和水体附近清洗施药器具。3、间、套有禾本科作物的大豆田,不能使用本品。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的水稻、小麦、高粱、玉米等禾本科作物田。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皮肤接触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清水彻底冲洗。 误入眼中应立即拉开眼睑,用流动的清水冲洗15分钟,就医。 吸入,立即转移至空气至空气清新处,呼吸困难时给予输氧。就医。 误服时需饮大量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本品不能用铁或铝制品存放。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