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丰散PD20094247
- 登记证号
- PD20094247
- 农药名称
- 稻丰散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省浚县绿宝农药厂
- 有效期至
- 2029-3-30
- 批准日期
- 5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丰散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二化螟初发盛期或卵孵高峰期施药,亩用本品100-120毫升兑水稀释喷雾,注意喷雾时均匀周到,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4次。 2、本品对开花期梨树敏感,对葡萄、桃及苹果的某些品种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雾滴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3、大风天请勿施药,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4、最佳施药时间为上午10点以前下午4点以后。
稻丰散是一种的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作用为主。本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导致害虫死亡,是防治水稻二化螟的较好药剂。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生长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鱼有毒,注意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手和脸。 5、本品为有机磷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接触本品和施药。
中毒症状为头痛、恶心、流口水、视觉模糊等,若误服中毒,应携带标签去医院救治并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采用以下方法解毒。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 (2)、用解磷啶0.4-1.2g静脉注射。 以上药品用量多少均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等。 (3)、皮肤接触或溅入眼睛,立即用肥皂及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