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吡虫啉PD20094246
- 登记证号
- PD20094246
- 农药名称
- 阿维·吡虫啉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45%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30
- 批准日期
- 1.45%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大兴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45%
吡虫啉1%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80-100克/亩 | 喷雾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1.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选择在蚜虫盛发初期施药; 2.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选取择在小菜蛾低龄幼虫期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是阿维菌素与吡虫啉的复配制剂。阿维菌素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很强的渗透作用。吡虫啉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无交互抗性问题。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
1、本品在蔬菜一个生长季节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3、对鱼高毒,应避免污染水源和池塘等,对蜜蜂有毒,不要在开花期施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 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 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