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42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1 | 有效期至: | 2029-3-30 |
| 农药名称: | 咪鲜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2024年3月20日,增加丝瓜炭疽病。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丝瓜 | 炭疽病 | 25-30毫升/亩 | 喷雾 |
| 山药 | 炭疽病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 香蕉 | 炭疽病 | 500-900倍液 | 浸果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咪鲜胺 | prochloraz | 4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4212 | ||||||||||||||||
| 登记证持有人: 陕西美邦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咪鲜胺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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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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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鲜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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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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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香蕉炭疽病采用药液浸果法,在晴天采收果实成熟度为75%—85%的无机械损伤、无病斑的香蕉,去轴分梳,每梳香蕉重约5千克,用药液浸果1分钟后,晾干进行贮藏。防治山药炭疽病于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喷雾3次,推荐兑水量30—45公斤/亩。防治丝瓜炭疽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间隔7—10天,喷雾3次。推荐兑水量40—60公斤/亩,或使用时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实际兑水均匀喷雾。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香蕉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山药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丝瓜上使用时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丝瓜上开展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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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咪唑类杀菌剂,对于子囊菌及半知菌引起的作物病害有较好的防治效果,该产品可通过抑制甾醇的生物合成而起作用,并具有一定的传导性能。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香蕉炭疽病、山药炭疽病和丝瓜炭疽病具有较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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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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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不慎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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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混合储存。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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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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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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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03-3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