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乙PD20094201
- 登记证号
- PD20094201
- 农药名称
- 扑·乙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吉顺植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9
- 批准日期
- 40%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20%
扑草净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75-250克/亩(东北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杂草 | 120-15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75-200克/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1、在作物播后苗前每亩兑水45公斤均匀周到喷雾于土表,喷雾必须做到细喷、不漏喷,在土壤干旱的情况下加大喷水量,以确保防效。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本品是酰胺类与甲硫基三氮苯类复配的旱田土壤封闭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对禾本科杂草有较高的除草活性,三氮苯类除草剂对阔叶杂草效果突出。本品能有效防除春大豆、棉花、春小麦田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阔叶杂草。
1、在施药适期内,土壤湿度大、墒情好、尤以雨后施药除草效果最佳,有条件的地方最好先灌水后施药,避免药剂与种子直接接触。 2、整地精细,地平土碎及均匀喷药有利于提高除草效果。 3、应避免在桑园、鱼塘、养蜂等场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和洗脸等。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呼吸道有中等刺激作用。还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没有专门的解毒药,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