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硫磷PD20094187
- 登记证号
- PD20094187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康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9
- 批准日期
- 3%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3%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地下害虫 | 5000-8000克/亩 | 沟施 |
在花生地下害虫孵化盛期和幼龄期每亩按推荐剂量加细土20公斤左右撒在花生沟内或根基部,施药后加土覆盖,因辛硫磷见光易分解,施用时易在傍晚或夜间沟施。
本品以触杀和胃毒为主,外观为细微固体颗粒,有臭味,化学性质较稳定,遇碱性条件和阳光照射下易分解,但施入土壤中后,本品的残效期较长,对施用本品用于防治花生地下害虫,杀虫效果较低,用药量低、使用方便、有利环境保护。
1、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2、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3、不能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中毒症状:头痛、呕 吐、肌肉震颤 、昏迷、呼吸困难、大小便失禁,惊厥等。 急救措施:1.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
1. 本品见光易分解,故在保存和使用中均需注意。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并放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加锁保管。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饮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