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94160
- 登记证号
- PD20094160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金鹏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2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0.8%
辛硫磷19.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3.3-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虫卵至低龄幼虫盛期施药。注意喷药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在甘蓝和油菜上使用时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施药2~3次;在萝卜上使用时,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每季施药2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与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体表内,发挥强大的毒杀作用。可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不少于7天,施药3次;在油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施药3次;在萝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由菊酯类农药与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桑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洗手和洗脸。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失。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胸闷、抽搐、惊厥。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等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主要以辛硫磷中毒为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好气管和食管。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仓库里,远离火源或热源。 2、本品应放置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