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死蜱PD20094140
- 登记证号
- PD2009414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高安金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40%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瘿蚊 | 300-400毫升/亩 | 喷雾 |
1.在水稻稻瘿蚊始发期按150-200克/亩,兑水50千克均匀喷雾,用药间隔期7-10天,使用次数为2-3次。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药物喷施2小时内遇雨应该酌情补喷。
本产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瘿蚊有较好防效。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或在当地植保部门技术指导下使用;2、本品安全间隔期30天,作物最多使用次数3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本品对蜜蜂、家蚕和鱼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稀释好的药剂最好一次用完。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本品对烟草、瓜类、莴苣苗期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误服立即发病,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 [1]如溅及眼睛和皮肤,先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者及时就医; [2]可注射阿托品、解磷定解毒。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
本品贮存在避光、阴凉、通风处,严禁阳光曝晒,避免火源;不得与粮食、种子、粮食、饲料同贮同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