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维·三唑磷PD20094111
- 登记证号
- PD20094111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中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4年7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省南通神雨绿色药业有限公司。
中等毒(原药高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2%
三唑磷19.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50-70克/亩 | 喷雾 |
1.水稻二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本品为生物和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具有胃毒的触杀作用,对防治水稻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效。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5.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解除本品。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中毒: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三唑磷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行走不稳、流涎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阙,呼吸麻痹。急救措施: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后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应首先判断引起中毒的主要原因,若为阿维菌素中毒,可引吐并给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若为三唑磷中毒,解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可洗胃、引吐、导泻(清醒时方可引吐)。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本品易燃,在贮存和运输时请远离火源。应贮存于通风、干燥的库房中。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