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丙甲·苄PD20094110
- 登记证号
- PD20094110
- 农药名称
- 异丙甲·苄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谦堃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3%
异丙甲草胺17%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37.5-62.5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 水稻移栽田 | 部分多年生杂草 | 37.5-62.5克/亩(南方地区) | 毒土法 |
1、本品适用于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大苗秧移栽田除草,用于水稻移栽返青后,即移栽4-7天,稗草1.5叶期前,每亩用本品一包剂用药量拌细沙土15-20千克充分拌均匀后,再均匀撒入水田内。2、施药时田内应有水层3-5厘米,并保水4-5天。3、本品不可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小苗移栽田、漏水田及两段育秧田。4、水层长时间淹没稻苗心叶、叶面露水多时施药,均会增加水稻受害机会。5、施用本品的田块不可向附近葱菇、蔬菜、荸荠排水,也不可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异丙甲草胺组成的二元混合制剂。他们的作用部位、作用机理为完全不同的除草剂,杀草谱可明显互补。在推荐剂量下可有效防除稗草、牛毛毡、千金子、水龙、节节菜、鸭舌草、雨久花、眼子菜、泽泻等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1、每季水稻最多使用一次,严格掌握用药量,勿超量使用,均匀撒施。2、本品不可用强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3、本品对鱼毒性大,不可在养鱼田使用,药水不能排入鱼塘。4、施药时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等,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可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1、对眼睛、皮肤有轻微刺激。2、药剂若不慎沾在皮肤上,用肥皂水或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3、若误服应催吐,并及时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切忌受潮、雨淋、日晒。2、不可与粮食、种子、饲料、食品等同贮同运。3、贮存在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