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稻·稻瘟灵PD20094103
- 登记证号
- PD20094103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谦堃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稻瘟净10%
稻瘟灵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125-15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在稻瘟病发病初期,按每亩规定剂量,兑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2、稻叶瘟的防治,在发病初期或出现急性病斑时,亩用本品120-150克兑水60-75千克喷雾,若病情继续发展,可在第一次喷药后7天再喷一次。
本品是稻瘟灵和异稻瘟净复配而成的制剂。稻瘟灵为内吸性杀菌剂,对稻瘟病有治疗和预防作用,能够被水稻各部位吸收并积累至叶韧组织,从而发挥药效,且耐雨水冲刷。异稻瘟净是内吸性杀菌剂,主要干扰细胞膜适性,使机质合成受阻,从而使菌体不能正常发育,残效期较长。
1、配制药剂时,操作人员要戴好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具。必须用量严格按照推荐剂量称取药剂,不得随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搅拌药液。2、使用前,先将瓶内药液充分摇匀,然后按照比例将药液稀释,充分搅拌后使用。配制药液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误食。3、不能与碱性农药、高毒有机磷农药、五氯酚钠、敌稗混用,施药10天内不能施用敌稗。4、用药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并将喷雾器械清洗干净,清洗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等。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5、本药剂对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不能污染鱼塘、河道、水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7、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中毒症状:本品经口、经皮低毒,对皮肤及粘膜有刺激。 急救措施:施药时应避免与药液直接接触,如不慎接触到皮肤或眼睛后,用水清洗,误饮后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如吸入,立即送往通风处。误食中毒,可用浓盐水洗胃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将本品置于阴凉干燥处并密封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雨淋,远离火源;与种子、种苗、化肥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露用吸收材料或沙土吸收;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轻拿轻放,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远离儿童并上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