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氰菊酯PD20094085
- 登记证号
- PD20094085
- 农药名称
- 氯氰菊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新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5%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1. 本品应于卵孵盛期施药,每亩用本剂60-80克兑水45-60公斤均匀喷雾。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该产品是拟除虫菊酯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胃毒和触杀作用,对棉花上的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2、避免在高温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注意与非菊酯类杀虫剂交替使用,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 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 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 1、皮肤接触: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 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切勿催吐和喂食,本品无专 用解毒剂,可对症治疗。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 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