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拉·杀螟松PD20094080
- 登记证号
- PD20094080
- 农药名称
- 马拉·杀螟松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12%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恒信农化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12%
- 备注
-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鹤壁弘昌化工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螟硫磷2%
马拉硫磷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00-150克/亩 | 喷雾 |
| 甘蓝 | 菜青虫 | 35-40克/亩 | 喷雾 |
1. 本品防治水稻螟虫时应于水稻螟虫卵孵盛期至二龄幼虫发生期或水稻破口期、抽穗期施药;防治菜青虫时在菜青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药最佳;注意喷雾均匀。 2.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喷施。
本品是低毒性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 药液进入虫体后迅速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主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甘蓝和白菜菜青虫。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3次。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不超过2次。 2、为减缓害虫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 3、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本品对高梁等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以防产生药害。 5、避开蜜蜂、家蚕、水生生物等敏感区域和作物种类使用,周围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施药后田水不可排入 江、河、 湖泊中 。 6、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饮食、不抽烟。用药后应彻底洗净被污染的衣服和身体。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喷洒本剂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它用,不可随地丢弃。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胸闷、抽搐、恶心、呕吐等。若不慎吸入,应立即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若确诊为有机磷中毒为主,可使用解磷定等阿托品类药物为解毒剂,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