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094063
- 登记证号
- PD20094063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75%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绿亨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7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20-30克/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茎叶喷雾,注意喷雾均匀,间隔10天用药一次,共喷2次。 2.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本品为三唑类保护性内吸杀菌剂,可以抑制孢子萌发和附着孢形成,从而有效的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宜在水稻稻瘟病发病初期、始穗期及齐穗期施用。
1. 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2.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3. 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 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症状一般只对皮肤、眼有刺激症状,经口毒性低,无中毒报道。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