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草胺PD20094035
- 登记证号
- PD20094035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0%
- 登记证持有人
- 力克(河南)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50%
- 备注
- 2024年8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力克化工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本剂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茎叶处理。应在夏大豆播后苗前土壤均匀喷雾。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用于夏大豆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和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的防除。
1、每季夏大豆最多使用1次。 2、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3、开启包装物及施用时要戴口罩,穿胶鞋、防护服等;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用清水洗手、洗脸、冲洗裸露的皮肤。 4、剩余药液和包装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或随便丢弃,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 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黄瓜、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使用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以上作物上。 6、大豆田套种或间种敏感作物的不得使用本品。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 一旦中毒,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1.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2.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地方,严防光照、雨淋。 3.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 4.本品应远离火源或热源,远离儿童,并加锁。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