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氯·辛硫磷PD20093992
- 登记证号
- PD20093992
- 农药名称
- 高氯·辛硫磷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0%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20%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天津京津农药有限公司。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2%
辛硫磷18%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1、本品防治棉铃虫应在虫卵盛孵期于傍晚时分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可连续使用2-3次,每次用药间隔7天左右。施药时要均匀细致。 2、本品对黄瓜、菜豆、甜菜敏感,施药时注意不要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
本品为高效氯氰菊酯与辛硫磷混配农药,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
1、本品用于防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每季最多用药3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高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河塘和水产品养殖区施药。辛硫磷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使用时应注意。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要妥善处理。 3、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品,不可饮食和吸烟。施药后要洗净身体可能被污染部位。 4、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等物质混用。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症状可能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等。药液不慎溅入眼内或沾到皮肤上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不慎中毒,应将病人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碱、分噻嗪、利血平;菊酯类中毒必要时可洗胃,但不能催吐,急救时注意发生迟发型神经毒性。
本品贮存于避光、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种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物、饲料、饮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