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3944
- 登记证号
- PD20093944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5%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邦农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35%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6%
二氯喹啉酸2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喷雾 |
1.水稻移栽后5~7天,即田间稗草1.5~3叶期,按亩需药量兑水10~20升,进行茎叶喷雾。 2.施药前一天排干田水均匀喷雾,施药后1~2天复水3-5厘米,保水5-7天,以后正常管理。
本品是由苄嘧磺隆与二氯喹啉酸复配而成的二元水稻移栽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雨久花、水芹、泽泻、鸭舌草、四叶萍、节节菜、狼把草、眼子菜、牛毛毡、萤蔺、异型莎草、碎米莎草等多种杂草。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使用过该药的田块,后茬最好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性好的作物;一年内不能种植茄科(茄子、烟草、番茄、胡罗卜等)、伞形花科、锦葵科、豆科、菊科、旋花科等均敏感,第二年方可种植。不能用施过药的田水浇灌蔬菜;用过本药剂的喷雾器械及时清洗干净。 3.稗草较大时(3叶以上),用药量应适当增加。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如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发生误服或中毒,立即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
本剂要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