苄·二氯PD20093938
- 登记证号
- PD20093938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新长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2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2%
二氯喹啉酸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秧苗>2叶期喷雾处理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50-60克/亩 | 秧苗>2叶期喷雾处理 |
1、在水稻秧苗2.5叶期后,稗草1-7叶期均可施药,以稗草2-3叶期施药最佳。2、施药前,排干田水,称准每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处理,药后1-2天后覆水3-5厘米,7天不排水、串水,可以补水。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本品选择性较强,施药时期的幅度较宽,对水稻一年生杂草有较好防效。
1、每季最多使用1次,施药后田块后茬可种植水稻、玉米等耐药作物,严禁种植伞形花科、豆科、菊科、旋花科、茄科、锦科等作物,第二年方可种植上述作物。2、施药时,戴防护手套、面罩、穿长衣、长裤,此时不能饮食、抽烟等。施药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浸种催芽种子对本品敏感。水稻秧田必须在秧田2叶1心期后施药。4、所有施药用具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不能用施过药的田间水灌溉蔬菜,也不能把田水排入水生蔬菜田。
1、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2、皮肤接触:脱去备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3、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