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双PD20086358
- 登记证号
- PD20086358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颗粒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6%
- 登记证持有人
- 施派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6
- 批准日期
- 3.6%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双3.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螟虫 | 1000-1250克/亩 | 撒施 |
本品应在水稻二化螟防治时期均匀撒施,施药后田间需保水5厘米左右。
本产品是用杀虫双及载体,经捏合挤压制得的一种颗粒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使用次数1次。 2.本品对家蚕属高毒,施药时应远离桑树。对鸟、蜜蜂属中等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用药器具,蜜源作物花期、鸟类保护区禁用。 3.田间无水不能施药。 4.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5.施药时工作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立即洗手、脸等裸露部位。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体。
中毒症状:发现头晕、恶心、呕吐等。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即时就医,对症治疗。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严禁与粮食、饮料、饲料、食品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