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羟芸·苄嘌呤PD20240887
- 登记证号
- PD20240887
- 农药名称
- 14-羟芸·苄嘌呤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2%
- 备注
- 质量浓度22.2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11克/升,苄氨基嘌呤22.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1%
苄氨基嘌呤1.9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调节生长 | 2000-3500倍液 | 喷雾 |
1.应于谢花三分之二左右时和第二次生理落果初期分别进行常规喷雾,共用药2次,制剂用药量2500—3500倍液。2.严格按推荐剂量施药,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兑水量55—80公斤/亩。3.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4.在柑橘树上每季最多使用2次。
本品是14-羟基芸苔素甾醇和苄氨基嘌呤的复配制剂。可以促进细胞扩大,提高坐果率,延缓叶片衰老,增强叶片光合作用;可调节植株营养供给结构,调节养分向果实运输,促进果实膨大,提高挂果量、单果重和产量。
1.对眼睛轻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2.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并更换衣物。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刺激持续,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2.21克/升(14-羟基芸苔素甾醇0.11克/升,苄氨基嘌呤22.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