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甘膦异丙胺盐PD20240873
- 登记证号
- PD2024087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溶液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6%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捷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46%
- 备注
- 质量浓度566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62%,763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46%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30-2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兑水量40—60公斤/亩。稀释时需用清水,否则会影响药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在干旱地区使用效果较理想。3.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果树及作物茎叶上。施药后五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草甘膦是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喷雾除草剂,可被植物绿色部分吸收。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书使用。2.本品已含助剂,喷施时不必再加入助剂。3.本品必须在杂草出苗后作茎叶喷雾处理,对未出土的杂草无效。4.避免与碱性农药或氧化剂混用。5.本品对眼睛和呼吸系统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使用,采取急救措施。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仍有不适立即携带标签就医。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566克/升。草甘膦异丙胺盐62%,763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