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氧·乙草胺PD20240869
- 登记证号
- PD20240869
- 农药名称
- 戊·氧·乙草胺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乳油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5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52%
- 备注
- 质量浓度535克/升(二甲戊灵154克/升,乙氧氟草醚62克/升,乙草胺319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1%
乙氧氟草醚6%
二甲戊灵1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18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1.在大蒜田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1次,每亩兑水40公斤。请勿超量使用,避免药害。2.尽量选无风天气施药,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顺风喷药,喷药时要均匀,避免药液飘移到黄瓜、菠菜、韭菜等敏感作物上。4.每季作物最多施药1次。
本剂是选择性苗前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蒜田一年生杂草。
1.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2.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4.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中度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清洗干净。若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35克/升(二甲戊灵154克/升,乙氧氟草醚62克/升,乙草胺319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