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草·草铵膦PD20240867
- 登记证号
- PD20240867
- 农药名称
- 氟草·草铵膦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2%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22%
- 备注
- 质量浓度222克/升(丙炔氟草胺20克/升,草铵膦202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20%
丙炔氟草胺2%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1.本品于非耕地杂草旺盛生长期茎叶均匀喷雾1次,每亩用水量40—60公斤。2.施药时,如遇草龄较大或持续干旱,请酌情使用高剂量。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本品有触杀及一定内吸性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和叶片吸收,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2.喷药时应注意风向,防止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和护目镜等,避免接触眼睛和吸入药液。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如误服,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本标签到医院诊治。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222克/升(丙炔氟草胺20克/升,草铵膦202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