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唑PD20240820
- 登记证号
- PD20240820
- 农药名称
- 三环唑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中等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70克/升。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环唑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稻瘟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兑水均匀喷雾,可施药2次,施药间隔7—10天。2.瓜类对本品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漂移到临近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4.亩用水量30—50公斤/亩。5.本品在水稻上每季最多用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28天。
本品是一种具有内吸性的保护性杀菌剂,FRAC将其划分为第16.1组:黑色素生物合成还原酶抑制剂。其能迅速的被水稻根、茎、叶吸收,并输送到稻株各部位,抗冲刷力较强,能有效地阻止病菌侵入和减少稻瘟病菌孢子的产生。按推荐使用技术,可有效防治水稻稻瘟病。
1.请按照农药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3.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6.禁止与呈碱性的农药混用。
一旦发生中毒,请对症治疗并立即送医治疗。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2.眼睛溅入: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接触本品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食: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70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