噻呋酰胺·噻霉酮PD20240819
- 登记证号
- PD20240819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噻霉酮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27%
- 登记证持有人
- 陕西西大华特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27%
- 备注
- 质量浓度316克/升(噻呋酰胺281克/升,噻霉酮35克/升)。 2025年1月16日,增加水稻纹枯病。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霉酮3%
噻呋酰胺24%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20-25毫升/亩 | 喷雾 |
| 芹菜 | 立枯病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1.本品应于芹菜立枯病、水稻纹枯病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可施药3次,间隔7天左右1次,芹菜兑水量35公斤/亩,水稻兑水量40—50公斤/亩。2.宜在傍晚或阴天使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水稻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噻呋酰胺属第二代琥珀酸脱氢酶抑制剂,通过抑制病菌三羧酸循环中琥珀酸去氢酶而导致菌体死亡。噻霉酮是内吸性杀菌剂,对细菌性和真菌性病害具有预防和治疗作用。本品用于预防和治疗芹菜立枯病、水稻纹枯病。
1.不可与碱性农药和肥料物质混用施用。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戴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避免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本品在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若皮肤沾染,应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若误服中毒应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本标签送医院就诊。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16克/升(噻呋酰胺281克/升,噻霉酮35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