唑醚·戊唑醇PD20240788
- 登记证号
- PD20240788
- 农药名称
- 唑醚·戊唑醇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0%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蓝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40%
- 备注
- 质量浓度448克/升(吡唑醚菌酯112克/升,戊唑醇336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唑醚菌酯10%
戊唑醇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白粉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赤霉病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1.防治赤霉病首次施药适宜在小麦杨花初期,病害发生前或零星发病时,可施药2次,间隔5—7天施药1次;防治小麦白粉病首次施药适宜在病害发生前或发病初期,可施药2次,间隔7天左右施药1次。用水量40—50公斤/亩,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小麦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
本品为三唑类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的混配制剂,具有较高的杀菌活性,同时具有保护、治疗作用,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和白粉病。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干净。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清水漱口,并及时携此标签送医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药。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448克/升(吡唑醚菌酯112克/升,戊唑醇336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