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啶·螺虫酯PD20240780
- 登记证号
- PD20240780
- 农药名称
- 氟啶·螺虫酯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低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汉邦植物保护剂有限责任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31克/升(氟啶虫酰胺110克/升,螺虫乙酯221克/升)。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10%
螺虫乙酯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梨树 | 梨木虱 | 5000-6000倍液 | 喷雾 |
1.应于梨木虱卵孵盛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2.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使用次数为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氟啶虫酰胺具有胃毒、触杀作用,同时具有快速拒食活性和神经毒性。害虫取食带有氟啶虫酰胺的植物汁液后,30分钟内迅速停止取食,且这种拒食作用不可逆,被阻止吸汁的害虫最终因饥饿而死亡。螺虫乙酯其作用机制是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使其中毒死亡,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用于防治梨树梨木虱。
1.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护目镜、鞋子等。农药施用人员在施用过程中避免眼睛和皮肤接触到本品;施药时,切勿吸烟或饮食;施药后应洗澡,更换及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3.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331克/升(氟啶虫酰胺110克/升,螺虫乙酯221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