氯虫苯甲酰胺PD20240747
- 登记证号
- PD20240747
- 农药名称
- 氯虫苯甲酰胺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30%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万家丰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30%
- 备注
- 质量浓度357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1400-20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1.先将水稻种子按照当地常规方法浸种催芽至破胸露白后,沥干水分。按推荐用药剂量与适量清水(按浸种前的每1公斤干种子加水20—25毫升)混合调成浆状药液,然后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后,再摊开晾干5—6小时后播种。2.所用种子均需达到国家良种标准。由于作物品种之间存在差异,在第一次使用本产品前,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3.每季最多施用1次。
本产品为酰胺类内吸杀虫剂,胃毒为主,兼具触杀。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
1.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帽子、手套、口罩等适当的防护用具,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手和洗脸及其他被污染的部位。2.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3.鸟类保护区及其邻近地区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4.包衣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特别要注意远离儿童以防止误食中毒。5.包衣后的种子如需丢弃,应远离水体掩埋。6.种子包衣后置于通风阴凉处阴干,不可置于阳光下暴晒。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症状: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溅入眼睛中,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浓度357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