螺虫·乙螨唑PD20240727
- 登记证号
- PD20240727
- 农药名称
- 螺虫·乙螨唑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剂型
- 悬浮剂
- 毒性
- 微毒
- 有效成分含量
- 45%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金德伦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期至
- 2029-3-25
- 批准日期
- 45%
- 备注
- 质量浓度500克/升(螺虫乙酯333克/升,乙螨唑167克/升)。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螨唑15%
螺虫乙酯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8000-10000倍液 | 喷雾 |
1.本品应于柑橘红蜘蛛幼、若螨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以确保防效。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30天。
螺虫乙酯通过干扰昆虫的脂肪生物合成导致幼虫死亡,降低成虫的繁殖能力;乙螨唑抑制螨类的蜕皮过程,对螨产生触杀性,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和洗澡,并及时更换衣物,清洗工作服等。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5.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浓度500克/升(螺虫乙酯333克/升,乙螨唑167克/升)。